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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
2004-06-25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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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科普基地建设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科技部、中宣部、教育部和中国科协,先后命名了200家“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中国科协命名了201家“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并进行了科研院所和高校实验室向公众开放、科普社区建设等工作试点。

    创建科普教育基地对于发挥科普教育的示范引导起到了重要作用,初步显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现有的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植物园、现代化苗圃等科普资源,是宣传林业建设成就、普及生态知识、弘扬生态文明、传播林业先进文化的最佳场所,是林业面向公众的宣传和普及林业生态知识的阵地。

    为了整合林业科普资源,扩大林业科普基地的社会影响,提升林业科普基地的社会地位,推动林业科普基地的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尽快建设一批能够大力宣传可持续林业发展战略思想,普及和推广林业最新实用技术,展示林业发展优秀成果,符合现代林业发展方向且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林业科普基地,中国林学会将开展全国林业科普基地评选和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经常开展林业科普工作,经自我评定符合《全国林业科普基地建设标准》(见附件2),严格遵守《全国林业科普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并如实填写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申报表(见附件3)。

    二、报名参加全国林业科普基地评选和命名的每个单位需缴纳相关费用,用于专家考察、评选及制作证件和牌匾,报名截止2004年7月20日。

    三、全国林业科普基地评选和命名工作遵循自愿原则。

    四、联系地址:北京颐和园后中国林学会科普部

    联系人:杨 彦

    电 话:010-62889822

    传 真:010-62889822

    附件:1.全国林业科普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

          2.全国林业科普基地建设标准

          3.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申报表


                                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注:有关附件请在“科学普及”栏目中查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