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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
2005-01-24
来源:
中国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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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林会办字[2005]003号 签发:李岩泉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2005年院士增选工作已经开始进行。根据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组发教字[2005]6号)的精神,中国林学会成立了以江泽慧理事长为组长的“推荐、提名‘两院’ 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被推荐、提名的人选必须是中国林学会会员,若不是请尽快办理入会手续。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具体领导,开展“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在推荐、提名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好质量关,增加透明度,在本分会(专业委员会)范围内征求意见,特别是要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各分会(专业委员会)按照增选院士的标准,可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1名。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侯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被推荐人为1940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70岁,即为193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两院”有关增选院士的通知、实施细则、书表,推荐、提名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等可分别从下列网址查阅和下载:
    中国科学院学部网址:www.casad. ac.cn
    中国工程院网址:www.cae . ac . cn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报中国科学院院士:
    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材料,须采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录入系统认真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被推荐人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一式各16份;有代表性的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10篇以内)以及重要奖励证书、证明等,一式1份;录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软盘1张。
    2.申报中国工程院院士:
    推荐、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材料,须分别采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录入系统认真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简表》,一式各16份;有代表性的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10篇以内)以及重要奖励证书、证明等,一式1份;录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简表》的软盘1张。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封面上“提名单位” 填写“中国林学会”,“遴选部门” 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上述有关材料的填写,请一律用电脑操作打印,字迹清晰,材料一般不退还,特别需要退还的要注明。由两个学会推荐、提名的候选人,须推荐双方均盖章。材料报到学会的截止时间:2005年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每位被推荐人须在报送材料的同时缴纳或汇寄评审费300元人民币。
    联系人:官秀玲 郭建斌 郭丽萍
    电话:010-62889815
    地址:北京颐和园后中国林学会
    邮编:100091

    附件:(请从中国科学院学部网、 中国工程院网下载)
          1.《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样表)
          2.《被推荐人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样表)
          3.《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样表)
          4.《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简表》(样表)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