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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分会成立大会暨“发展森林旅游 促进社会和谐”学术研讨会的预备通知

本文发布于:
2005-09-12
来源:
中国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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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林会外字【2005】058 号 签发:李岩泉


各有关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截至2004年底,我国已建各类森林公园1771处,其中国家森林公园总数达到565处, 仅2004年全国森林公园就接待游客1.47亿人次,以门票为主的直接旅游收入为69.22亿元,带动社会综合旅游收入达1079亿元。特别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五天工作制和五一、十一及春节旅游黄金周, “到大森林去”、“回归大自然”已成为人们的时尚选择。以森林公园为主要依托的森林旅游作为一项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已成为都市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当前我国森林公园建设及森林旅游业,在科学管理、统筹规划、人员素质、环境保护以及综合服务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这将严重制约着我国森林旅游和森林公园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此中国林学会决定于2005年12月10日在广东珠海召开“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分会成立大会暨‘发展森林旅游 促进社会和谐’学术研讨会”。届时邀请我国从事森林旅游和森林公园建设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旅游公司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管理者和省市级林学会的专兼职干部出席会议。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间:2005年12月10日-12日

    地 点:广东珠海(具体地点待定)

    会议内容:

    一、召开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成立大会

    (一)讨论通过《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分会管理办法》;

    (二)选举产生首届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分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理事长和理事长。

    二、召开“发展森林旅游 促进社会和谐”学术研讨会

    (一)主要内容

    (1)森林旅游和森林公园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2)森林旅游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3)森林旅游与森林公园的科教功能开发;

    (4)森林旅游与森林公园可持续经营新理念新观点。

    (二)会议形式:

   学术交流统一采用多媒体幻灯形式,请准备口头发言的与会代表提前准备好15-20分钟左右的幻灯文件。

    (三)论文要求:

    1、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用Word软件编排;

    2、论文体例按正规出版杂志论文体例编排,需注明关键字、英文摘要和文献。

    3、论文后附第一作者简介。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

    请于2005年11月20日前提交一份A4标准稿纸打印清样,同时寄送3寸软盘一张(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sf_org@forestry.ac.cn)到中国林学会国际部。论文经分会论文专家小组评审后,将被收录,每篇交版面费600元。

    三、实地考察香港、澳门的森林旅游和森林公园;

    四、会议费用:会议费2800元/人,含:会议期间的食宿、交通、资料和考察费用等。

    与会者请填写会议回执,并于9月10日前报至中国林学会(邮寄或email均可)。

    联 系 人:官秀玲 冯彩云 电话:010-62889817 13621219375

    传 真:010-62889817 E-mail: csf_org@forestry.ac.cn

    邮政编码:100091 通讯地址:北京颐和园后中国林学会国际部

    附件:会议回执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