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通知 >
各相关单位:
经中国林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2014年以来,学会新成立了林下经济分会等7个分会、专业委员会,批准同意了原造林分会等4个分会、专业委员会更名。现启用林下经济分会等7个新成立和造林分会等4个更名的分会、专业委员会公章(印模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新印章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