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林会办字【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林学会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国林学会第十届理事会任期已满。经中国林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并报请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协批准,定于2014年1月16-17日在北京召开中国林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2014年1月16-17日,1月15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8号(国际竹藤大厦)。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
审议通过第十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修改学会章程;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颁发第五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第四届梁希科普奖和第十二届林业青年科技奖,表彰优秀学会干部、先进学会、先进挂靠单位;召开第三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特邀学术报告会。
四、参会人员
(一)国家林业局及有关部门领导;
(二)中国林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三)中国林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四)获奖代表;
(五)特邀报告专家;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和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或专职副秘书长1人列席会议。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和各有关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推选的代表届时能如期出席会议。
(二)请各位代表统筹安排,切实履行代表义务,务必届时出席会议。
(三)京内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但请于1月15日报到。
(四)会议不安排接送站,请各位代表与参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宾馆。
联系人:刘合胜,010-62889815,13501099435
张 锐,010-62889823,13910689295
201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