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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积极做好自然教育领域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中林会组字〔2019〕38号

本文发布于:
2019-05-30
来源:
组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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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自然教育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以走进自然保护地、回归自然为主要特点的自然教育成为公众的新需求。自然教育事业正成为林业草原的新兴事业,成为社会关注的新热点。2019年4月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各类自然保护地社会功能大力开展自然教育工作的通知》(林科发〔2019〕34号),对林业草原系统如何抓好自然教育作出了安排、提出了要求。经第十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中国林学会决定成立中国林学会自然教育委员会(自然教育总校)。2019年4月11日,中国林学会召开自然教育工作会议,正式成立中国林学会自然教育委员会(自然教育总校)。自然教育委员会(自然教育总校)是我国首个以自然教育为内容、范围最广泛的跨界联盟,将为自然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广阔的实践平台。

为广泛凝聚自然教育领域各方力量,打造自然教育事业共同体,建设自然教育工作者之家,更好地服务于全国的自然教育工作,中国林学会将大力做好自然教育领域会员发展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加强与自然教育领域有关单位和专家的联系,积极做好自然教育领域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发展工作。要在林业和草原系统内外开展沟通和宣传,将与自然教育相关的各类保护地、自然博物馆、自然公园、自然体验馆、自然教育营地,各类从事自然教育的法人团体、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自然教育的专家学者,热心自然教育的各届人士等作为重点,为他们入会做好服务,吸引他们加入中国林学会,增强学会的凝聚力和服务能力。

中国林学会会员发展与服务系统实行在线申请、付费,请访问http://www.csfmember.org/或中国林学会官网的会员之家进行注册,并在注册时选择“中国林学会自然教育委员会(自然教育总校)”作为推荐单位。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戴文澜   010-62889113

电子邮箱:zulian@csf.org.cn

附件:中国林学会关于积极做好自然教育领域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