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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申报自然教育学校(基地)的通知

中林会办字[2019]75号

本文发布于:
2019-09-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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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自然教育是人们认识自然、了解自然的有效途径。在生态保护战略的推动下,全国各地开展的自然教育活动,有效地带动了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亲近自然、了解自然,进而更积极地参与自然保护。2019年4月,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各类自然保护地社会功能大力开展自然教育工作的通知》,中国林学会也召开了全国自然教育工作会议,成立了自然教育总校,并向首批20个自然教育学校(基地)授牌,随后经单位申报,并经审核通过又授牌9个,目前自然教育学校(基地)共29个。为充分利用社会各类自然资源,有序开展自然教育活动,推进全国自然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现决定开展自然教育学校(基地)的申报和审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委托,能够组织开展自然教育活动,且自然教育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机构;

2.有能够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场所;

3.能够独立开发自然教育课程,有相对成体系的自然教育课程;

4.有相对稳定的自然教育人员;

5.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自然教育活动不少于50场次或累计面向不少1000人次开展自然教育活动。

注:2-4项至少满足1项

二、申报工作流程

(一)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及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为自然教育学校(基地)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和本专业的推荐工作,申报到各省级学会和各自机构的申报材料直接汇总报中国林学会即可。

(二)申报。各有关单位满足条件后如无推荐单位可以直接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三)审核与公布。中国林学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确定自然教育学校(基地)名单。向通过审核的单位颁发全国自然教育总校自然教育学校(基地)牌匾,并在中国自然教育大会上对外公布。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申报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两份,汇总表仅需提供电子版即可,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乾宇

电话:010-62889818,13439771111

邮箱: yulyi2099@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中国林学会办公室

 

附件: 1.自然教育学校(基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2.自然教育学校(基地)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