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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湿地类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团体标准的公示

本文发布于:
2021-05-10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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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和《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由中国林学会提出,老牛基金会和爱自然基金会资助,分别以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站、苏州市林学会、南京林业大学等为主要起草单位的《湿地类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团体标准,通过中国林学会网站(www.csf.org.cn)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8日。

公示期内,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赵兴凯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2号中国林学会

邮  编:100091

电  话:010-62889818

邮  箱:dz_zxk@126.com

附  件:《湿地类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