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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三五”期间林草科技十大进展评选活动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
2021-07-14
来源:
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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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林学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十三五”期间我国林草科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我国林业和草原在“十三五”期间所取得的科技成就,充分发挥优秀科技成果在支撑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中国林学会、国家林草局科技司决定组织开展“十三五”期间林草科技十大进展评选活动,并委托中国林学会林业科技管理专业委员会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十三五”期间取得的科技成果。

(二)成果条件

推荐参选的成果应具有创新性、突破性和引领性,可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1. 基础研究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在林草重要领域取得原创性突破,具有支撑国家重大战略、促进重大原创性成果产出的能力。

2. 应用研究类。解决制约我国林业和草原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在林草生产实践中实现较大范围推广、有重要支撑作用和应用效果良好且有一定技术价值的实用成果。

二、推荐单位和名额

(一)评选名额

拟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优秀基础研究成果和应用研究成果各10项。

(二)推荐单位及名额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国际竹藤中心、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南林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分别不超出3项;

其他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各省级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涉林农业高等院校,中国科学院下属有关科研机构分别不超出1项。

三、评选工作程序

本次评选由中国林学会林业科技管理专业委员会具体承办,评选程序依次为形式审查、专家初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结果通报5个阶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出我国“十三五”期间林草科技十大进展。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候选成果材料

1. 纸质版:《国家林业和草原“十三五”科技成果推荐表》、《国家林业和草原“十三五”科技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2. 电子版:推荐表word文件和汇总表、有关证明材料PDF文件。

(二)截止日期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中国林学会学术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wykelly@126.com。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妍 ,010-62889059,62889821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2号中国林学会学术部,邮编:100091。

附件:

 1. 《国家林业和草原“十三五”科技成果推荐表》

 2.《国家林业和草原“十三五”科技成果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