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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举办首届梁希大讲堂暨奖励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中林会学字〔2021〕79号

本文发布于:
2021-11-18
来源:
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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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林学会,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实施激励科技创新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弘扬梁希科学精神,助力乡村振兴,中国林学会定于2021年12月在浙江省湖州市举办首届梁希大讲堂暨奖励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林学会,浙江省林业局,湖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浙江省林学会,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指导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0-13日,10日报到,11日和12日两天会议,13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大会开幕式。第十一届、十二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以及第九届、第十届梁希科普奖颁奖;

(二)获奖代表专题学术报告;

(三)首届梁希大讲堂开讲;

(四)参观考察梁希森林公园和梁希纪念馆;

(五)中国林学会奖励工作座谈会;

(六)小型学术研讨会。

议题1:全国木地板发展现状及展望;

议题2:竹产业转型升级与市场培育。

四、参会人员与代表报名

(一)参会人员

1. 林草有关院士和知名专家;

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林学会、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林业局、湖州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领导和嘉宾;

3. 浙江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省市九三学社代表;

4. 第十一届、十二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以及第九届、第十届梁希科普奖获奖代表;

5. 各省级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以及林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负责奖励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代表报名

参会代表请于12月3日前将参会回执发送到邮箱442122667@qq.com。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为做好会议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严格控制规模;

(二)建议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前接种完新冠肺炎疫苗;

(三)所有参会人员须在会前14天进行体温和身体健康情况监测,有异常的须及时与组委会疫情防控工作组联系确定是否能继续参会事宜;

(四)所有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应无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与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接触史;

(五)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前需进行“测温+验码”检查,“体温正常+绿码”的参会代表方可进入会场;

(六)参会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遵循工作人员安排进行门诊排查;

(七)本届会议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措施。

六、其他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议费,会议期间参会者来往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会议不安排接送站。

七、联系方式

(一)中国林学会学术部

张训亚、王  妍,010-62889059;曾祥谓,010-62889821。

2.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计玮玮,18768398783,E-mail:442122667@qq.com。

 

附件:首届梁希大讲堂暨奖励工作座谈会参会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