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通知 >
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和《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将中国林学会、北京大学、上海建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团体标准《自然教育师规范》通过中国林学会网站(www.csf.org.cn)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内,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马煦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2号中国林学会(100091)
电 话:010-62889823
邮箱:lxhzxb@126.com
附件:《自然教育师规范》(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