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学会(服务号)
中国林学会资讯(订阅号)
官网移动端

中国林学会关于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中林会学字〔2018〕52号

本文发布于:
2018-05-30
来源:
学术部
阅读14130
推荐4
评论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破解农村基层林业技术人员短缺难题,突破林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瓶颈,进一步激发社会民间林业实用人才开展科技推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总结试点地区宁波服务站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国林学会乡土专家评选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中国林学会决定开展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认定的目的意义

通过乡土专家评选认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实用技术人才培养,促进科技创新和推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促进精准脱贫奠定基础。评选认定的乡土专家,将发挥其在破解农村基层林业技术人员短缺难题,突破林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瓶颈中的作用,为林业和乡村振兴建设、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二、申报单位与名额

本次乡土专家的申报单位是:各省级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中国林学会宁波服务站、吉林省服务站、大兴安岭服务站。申报名额不限,具体数量由申报单位根据评选办法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资格条件

中国林学会“乡土专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林业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助人为乐的情怀。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科技创新意识强。善于学习林业新知识、新技术,围绕林业增效增收,因地制宜,大胆试验,开展先进实用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积极引进和培育新品种,探索和试验推广新技术。

(二)生产技术水平高。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过硬的技能,是林业生态建设或林业产业某一领域、某一方面公认的林业实用人才,并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传授能力。

(三)生产经营效益好。本人从事林竹培育、种苗花卉、林下经济等资源培育规模100亩以上,森林旅游及木材和林产品加工等产业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新兴产业融合发展达到规模产值,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示范带动辐射广。能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积极开展林业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积极为同行业小企业、合作社、农户送智解难,带领大家增效创收、共同致富成效明显。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四、评选程序

(一)填写《中国林学会乡土专家申报表》(见附件2);

(二)两名具有乡土专家推荐资格的专家(见附件3)推荐;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四)材料上报中国林学会;

(五)中国林学会召开乡土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提出候选名单;

(六)公示后发布乡土专家评选结果通报。

五、申报材料与截止时间

(一)《中国林学会乡土专家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中国林学会乡土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

(三)推荐人选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请于2018年7月6日前报送至中国林学会。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乡土专家评选工作是加强林业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力举措,是加快培养实用型人才的有力抓手。各省级林学会、分会和服务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整个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把示范带动能力强,群众认可、社会公认、能够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的乡土人才推荐上来。要坚持推荐标准,突出德才兼备,通过评选推荐乡土专家,推动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动林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扩大宣传面,让各级林学会深入了解乡土专家评选的工作任务、资格条件、评选程序等内容。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网络、微信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重点宣传开展省乡土专家评选的意义、工作动态和乡土专家的先进事迹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莉,010-62889819,18001162165

              曾祥谓,010-62889821,13501274109

电子信箱:122463964@qq.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2号中国林学会学术部,邮编:100091。

附件:1. 中国林学会乡土专家评选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 中国林学会乡土专家申报表

          3. 具有本次乡土专家推荐资格的专家范围

          4. 中国林学会乡土专家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