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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导则》和《自然教育科普标识设置规范》三项团体标准的公示

本文发布于:
2019-08-21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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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和《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由中国林学会提出,老牛基金会和爱自然基金会资助,分别以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国际合作办)、北京林学会、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京都风景生态旅游规划设计院、北京梦青山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等为主要起草单位的《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导则》和《自然教育科普标识设置规范》三项团体标准,通过中国林学会网站(www.csf.org.cn)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

公示期内,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赵兴凯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2号中国林学会

邮  编:100091

电  话:010-62889818

邮  箱:dz_zxk@126.com

附  件:《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

           《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导则》

           《自然教育科普标识设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