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林学会理事长

姚传法(1893~1959)林学家。浙江鄞县(今宁波)人。1914年毕业于上海沪江大学,同年赴美国留学,1919年获美国俄亥俄州但尼生大学科学硕士学位,1921年获美国耶鲁大学林学硕士学位。1921年加入中国国民党。曾任北京农业大学生物系系主任教授、江苏第一农业学校林科主任、复旦大学教授、东南大学教授、沪江大学教授。1928年与凌道扬等人共同发起创建中华林学会,1928年和1941年两次当选为中华林学会理事长。1929年创办《林学》杂志。1930年任江苏省农林局局长。从1932年起任国民政府立法委员长达15年之久。期间,他参与《土地法》和《森林法》的起草制定。1947年后转任浙赣铁路局农林顾问技师,1949年在南昌大学森林系任教授,1952年随该系并入华中农学院森林系,1955年又随该系并入南京林学院。

1928年,姚传法与凌道扬、陈嵘、李寅恭等发起恢复林学会组织活动,并于当年8月成立中华林学会,被选为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筹划出版《林学》杂志。抗日战争爆发后学会活动一时停顿,1941年姚传法等出面邀集在重庆部分理事与会员,协商选举组成新的理事会,被选为理事长。1941年10月促成《林学》复刊,直到抗日战争胜利前夕。

姚传法发表有《江苏太湖造林场计划》、《兵工植树计划》、《三种美国白蜡条与一种中国白蜡条木材组织之比较》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