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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林业科普基地审验工作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
2007-08-08
来源:
中国林学会科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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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林会普字[2007]063号 签发:李岩泉


各全国林业科普基地:

    中国林学会于2004年开展了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申报和命名工作,并颁发了证书和牌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中国林学会修改了《全国林业科普基地标准》和《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首批牌证的有效期至2007年底,现开展相关审验工作,并对通过审验的单位换发新的牌证。

    一、审验工作宗旨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和《全国林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社会上各种科普资源,推进林业科普工作阵地化建设。
    二、审验的基本条件
    符合《全国林业科普基地标准》(附件1),遵守《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
    三、交验资料
    1.按要求填写《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3),纸质原件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按《审验材料提纲及要求》(附件4)编写装订《审验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骑缝章),电子版一份。
    3.上述纸质材料需用70~80克白色A4纸双面打印,左侧2粒订书钉装订,勿加其他装订物;电子版材料以光盘形式报送,与纸质材料一同邮寄。交验资料电子版式样请上网查阅,中国林学会网址:www.csf.org.cn(进入“中国林学会”主页,在“公告栏”内查找)。
    4.交验资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28日,以资料寄出邮戳为准。
    四、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林学会科普部
    联系人:万志红,秦向华
    电话:010-62889822,62889737
    地址:北京颐和园后
    邮政编码:100091

    附件: 1.《全国林业科普基地标准》
          2.
《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3.
《单位基本信息表》
          4.
《审验材料提纲及要求》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