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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托举对象评审会在京召开

本文发布于:
2017-01-16
来源:
组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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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公布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16-2018年度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科协办函学字〔2016〕340号)相关要求,2017年1月10日,中国林学会2016-2018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托举对象评审会在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报告厅成功召开。

中国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幸良研究员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国林学会副秘书长、专家委员会委员刘合胜主持会议,来自中国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有关单位的9名专家参加评审会。

中国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幸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幸良秘书长在会上指出,为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评价标准,扶持青年科技人才职业发展和学术成长,打造国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中国科协于2015年设立了“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青年人才是林业的未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的设立和实施意义深远,旨在支持32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进行科研设计、选题,在促进产学研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他们“脱颖而出”开辟绿色通道。此项工程将拓展学会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工作空间和途径,助力国家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更多的未来科技领军人才。 

陈秘书长强调,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加大培养力度,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必要的配套支持。学会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搭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交流平台,推动林业青年科技人才更好更快地成长,与各相关单位形成多方合力,多措并举,共同实施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力争取得显著成效。

中国林学会副秘书长刘合胜主持会议

中国林学会副秘书长刘合胜主持会议,并对各位专家在年终岁尾的百忙之中参加此次评审会表示感谢。会上,刘秘书长结合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国林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与管理办法,对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设立的背景和目的、选拔条件、培养方式,以及学会前期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评审会现场

与会专家充分肯定并高度赞扬了学会所实施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并围绕“青托工程”托举对象如何推荐选拔、如何培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本次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托举对象候选人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等7家单位初评推荐,经过中国林学会资格审查、专家委员会无记名投票、中国林学会审定,最终从各单位推荐的7名候选人中评选出陈赢男、卿彦同志为2016-2018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托举对象。中国林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至今已实施两届,累计资助人数达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