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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等环节,现发布《湿地类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和《自然教育志愿者规范》2项标准为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现予公告。
附 件:1.《湿地类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T/CSF 019-2021)
2.《自然教育志愿者规范》(T/CSF 0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