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立项、征求意见、专家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现批准北京林业大学牵头起草的《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规范》为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现予公告。
附件:《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规范》(T/CSF 007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