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立项、征求意见、专家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现批准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所牵头起草的《西北干旱半干旱区盐碱地造林技术规程》为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现予公告。
附件:《西北干旱半干旱区盐碱地造林技术规程》(T/CSF 007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