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林学会,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实施激励科技创新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弘扬梁希科学精神,助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国林学会定于2023年12月在浙江省湖州市举办梁希科学技术奖颁奖大会暨第二届梁希大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林学会,浙江省林业局,湖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浙江省林学会,湖州市林业局,浙江农林大学,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三)协办单位:湖州市林学会,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学院。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7—30日,27日报到,28日和29日会议,30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东吴开元名都酒店。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颁奖仪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林学会、浙江省和湖州市等有关领导出席开幕式,同时颁发第十三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
(二)签订“梁希纪念馆” 共建协议;
(三)全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授牌;
(四)梁希故居揭牌;
(五)“林业科学家林”植树活动;
(六)第二届梁希大讲堂;
(七)纪念梁希先生诞辰140周年座谈会;
(八)梁希先生诞辰140周年融合产品发布;
(九)现代林草装备学术研讨会;
(十)奖励工作座谈会;
(十一)“绿水青山 诗意梁希”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展。
四、参会人员与名额及代表报名
(一)参会人员与名额
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林学会、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林业局、湖州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领导和嘉宾;
2. 林草有关院士和知名专家;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科技工作的领导或工作人员以及各省级林学会理事长、秘书长(每省区市限2名);
4. 浙江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省市九三学社代表;
5. 第十三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获奖代表;
6. 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每个分会、专业委员会限1人);
7、林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负责奖励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每个单位限2名);
8、浙江省各地级市以上林业政府部门、林学会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每个地级市限2名)。
(二)代表报名
参会代表请于12月10日前将参会回执发送到邮箱442122667@qq.com。
五、其他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议费,会议期间参会者来往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会议不安排接送站。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林学会学术部
王 妍,010-62889059,李彦、李莉,010-62889819,韩少杰、张训亚,010-62889275。
(二)湖州市林业局
计玮玮,18768398783,E-mail:442122667@qq.com。
附件:梁希科学技术奖颁奖大会暨第二届梁希大讲堂参会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