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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中国林学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和名额

(一)提名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推选名额

各单位可推荐候选项目1项。中国林学会可推选本学科领域的三大奖候选项目共2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选2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名额不限。

二、推选条件

推选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

中国林学会推荐提名项目应为林业学科或与其密切相关的学科和研究领域。

三、推选工作及材料要求

1. 各推选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通知候选项目完成人登录“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注册后准确填写材料,推荐码为10A595。

2. 推选单位须确保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符合形式审查要求,且须确保该项目(人选)一经中国科协推荐,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提名,一经提名不接受撤回申请。

3. 须按《通知》要求,在拟提名项目所有拟推选侯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4. 请于12月27日前在系统完成提交,并将推选单位(省级林学会、分会或专业委员会或有关单位)盖章的《中国林学会推选单位提名意见》(附件2)PDF版和WORD电子版发至邮箱:wykelly@126.com。中国林学会将组织专家评选后择优报送中国科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妍 ,010-62889059,18211013553

邮  箱:wykelly@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2号中国林学会,邮编:100091

附 件:1.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 中国林学会推选单位提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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