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国林业科普基地: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12〕16号)精神,中国林学会将组织开展新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属于中国林学会命名的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符合《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附件1)第二章条件的相关场馆或设施,且科普活动特色鲜明、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可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材料
拟申报单位请登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信息平台进行网络申报(www.kpjd.org.cn),同时向中国林学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可通过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下载)和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其他相关材料。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应为: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科普工作情况、近期发展规划等。纸质申报书内容须与网络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且签章完备。
三、申报时间
2012年4月13日至5月31日为网络申报期,6月1日至12日为学会审核推荐期(详见附件2)。纸质材料请于6月15日前报送中国林学会科普部。
联 系 人:万志红
联系电话:010-62889822
通讯地址:北京颐和园后中国林学会
邮政编码:100091
附件:1.《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试行)
2.《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