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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学会将组织开展“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近期,浙江省林学会将组织开展浙江省林学会开展“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评选对象为浙江省各市林学会、各单位学会组、省林学会所属的各专业委员会和省林学会会员。根据评选条件,经过有关程序,将评选出“学会工作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30名。获奖集体与个人将在2007年9月上旬召开的“浙江省第十一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上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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