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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全国林下经济学术研讨会在浙江安吉召开

本文发布于:
2018-03-27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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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4日,2018全国林下经济学术研讨会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林学会理事长赵树丛,中国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幸良,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巡视员刘家顺,浙江省林业厅巡视员、浙江省林学会理事长吴鸿,安吉县委副书记赵德清,以及来自全国从事林下经济研究、管理、生产实践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林学会理事长赵树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赵树丛理事长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林下经济是中国集体林权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我国的集体林权改革是上一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它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改革并不十分顺利。本世纪初,福建、江西等地重新进行新一轮的林改,出现了若干合理利用森林生态资源和集体林地资源现象,在林下搞种植、养殖,甚至搞旅游,有了新的经济发展空间,林下经济应运而生。研究林下经济问题,要从集体林权改革后产权关系实际出发,要从林业的生态功能保护出发,要从林业的多功能性出发。林下经济的研究,不要离开林改的实际,不要离开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赵树丛理事长强调,林下经济研究要特别把握以下几点要求。一是研究在林下经济发展中保护森林的生态功能。林下经济的发展是以生态功能保护为前提的。生态保护是林业发展建设的主旋律和重要责任。研究林下经济,要研究最大限度的保护林业的生态功能。如果以牺牲生态功能为代价,就不是林下经济,是最大的林下不经济。二是研究林下经济要紧扣乡村振兴战略的主题。林下经济是集体林权改革的产物。乡村振兴战略,是十九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部署。研究林下经济,不要偏离这个主题,不要偏离富强文明和谐美丽的大目标。三是发展林下经济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林下经济发展是以生态资源为依托,有其特殊性,不能放任,更不能竭泽而渔。政府的政策应处理好生态与民生的关系,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对林地的功能管制、法律政策要落实到位。四是发展林下经济要注意培育和支持农村现代经营主体。集体林改的最大特征是分林到户,确权发证,农户成为基本的营林主体。但是,就林业发展周期来讲,小规模的营林户是不经济的。要通过经营权流转等途径,培育新型的营林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林下经济的各种联合体以及专业性公司等。五是发展林下经济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驱动战略。要有科学的规划,科学的经营项目选择,科学的技术路径,特别需要科技工作者的山头林间的直接指导示范。

中国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幸良作报告

国家林业局林改司巡视员刘家顺作报告

浙江省林业厅巡视员、浙江省林学会理事长吴鸿作报告

浙江农林大学教授斯金平作报告

会上,陈幸良秘书长、刘家顺巡视员、吴鸿巡视员、斯金平教授、胡可易总工等应邀作特邀报告。

会议代表参观安吉县余村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会议代表参观安吉县双一村林下经济发展情况

会后,与会代表还参观考察了安吉县余村生态文明建设和安吉县双一村林下经济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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