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学会关于《森林康养音乐制作及应用规范》团体标准的公示
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和《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经立项、征求意见和专家审定等程序,现将凯里学院、北京生态福祉规划院、中国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等单位起草的团体标准《森林康养音乐制作及应用规范》通过中国林学会网站(www.csf.org.cn)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内,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冯彩云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2号中国林学会
电 话:010-62889817
邮箱:csf_org@caf.ac.cn
附件:《森林康养音乐制作及应用规范》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