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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团体标准《草原光伏电站建设运营期生态保护管理规范》的公示

本文发布于:
2024-04-22
来源:
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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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经立项、征求意见和专家审定等程序,现将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所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草原光伏电站建设运营期生态保护管理规范》通过中国林学会网站(www.csf.org.cn)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李 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2号中国林学会

邮  编:100091

电  话:010-62889819,18001162165

邮  箱:lili_1543@126.com

附  件:《草原光伏电站建设运营期生态保护管理规范》